传真:0763-3858273
电话:0763-3858273
邮箱:qydsry@126.com
邮编:511500
地址:清远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清城中学右边前行300米或丽清花园背后)
1、病案统计室地址:门诊八楼。
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周六上午:8:00—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您可以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到病案室复印客观病历资料。
4、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您能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5、病历复印应具备以下资料:
6、温馨提示:
1)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到现场的患者或受托人应均出具身份证,以便身份核实。
2)如果患者为未成年人,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若是新生儿未入户口,应出具新生儿的出生证原件),与监护人未在一起,应由当地公安局机关或居委出具两者的关系证明。
3)若需复印住院期间运行病历内容,请先填病历复印申请单经所在科室及医务科审批同意后由病区医护人员陪同并携带病历到病案室复印。
4)为保障病历依法复印,复印病历将保留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证明原件。
5)复印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A4纸0.5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