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在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大幅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除去起付线600元后可报销75%,经社保报销后,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每月只需支付1500元左右,职工医保除去起付线600元后可报销85%,经社保报销后,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每月只需支付1100元左右。
经镇(街)综治办送治的清城区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清城区综治办批准后,所需住院费用由清城区政府综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