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接待工作日公告

为强化医疗卫生行风,促进廉洁自律,并规范医院与医药、器械企业的交流,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依据相关制度发布2025年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接待工作日公告:

一、接待时间及地点

一)接待时间:上午09:00-11:30(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季度

报名截止时间

接待时间

第一季度

3月5日

3月18日

第二季度

6月6日

6月17日

第三季度

9月4日

9月18日

第四季度

12月4日

12月16日

 

(二)接待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各医药代表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附件2要求将所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ysdsrmyyywk@126.com进行预约登记预约不得进院推广

二)接待日当天各医药代表应带齐盖章版申报资料产品资料来院参加

三)严禁任何科室、人员私自接待医药、器械代表,亦不允许医药代表私自进入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等区域进行有关产品推销活动。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相关科室及个人视作违规行为处理;医院立即停止采购该医药、器械代表(厂、商)的产品。

四)接待工作日工作安排,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设备科和药剂科、临床医技科室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院领导参加。

附件1: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器械代表接待日报名表

附件2: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新药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引进申请表

附件4: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引进申请企业相关人员廉洁协议

附件5:承诺书

  • 医院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永安社区永安路32号市三院医疗综合楼
  • 心理热线:  
    0763-3567120(清远市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 0763-3311120(清远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24小时免费援助热线)
  • 医院电话:  
    0763-36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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