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及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其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掺假、以次充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外包。
三、供应商需提交资料清单(所有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资料真实有效。资料按顺序排列装订,并标注页码)
1.目录表(含页码);
2.详细的维保方案(包含维保服务报价、服务范围与内容、响应时间、公司简介、售后服务点、工程师配备、配件配备等详细信息);
3.供应商证照:①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供应商给业务员的授权书④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④维修资质证明、工程师相关资质;
4.厂家证照:①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原厂给供应商的授权书(原厂维保的提供)、④厂家给业务员的授权书、⑤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⑥维修资质证明、工程师相关资质;
5.销售记录:提供近期3家其他医院同类设备维保的合同复印件,不得遮挡价格,并注明购买该设备的时间;
6.其他:须包含资料真实性保证书;
7.报价资料;
8.将报名资料(含品牌、功能、维保方案、售后服务等项目)以可编辑WORD文档及项目业绩(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为公司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摆药分包机维保项目。
四、提交资料说明
1.数量要求:1份电子文件,5份纸质资料(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报名时提交1份纸质正本、1份电子文件(可编辑电子文件,文件名为公司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摆药分包机维保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单位邮箱qysycg@163.com。其余4份纸质副本在后续通知出席调研会时提交,调研会现场请公司至少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授权人员出席;
2.方式:电子文件(可编辑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书面资料请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我院。【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供。资料务必齐全,资料不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3.时间: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9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地点: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新综合大楼四楼采购中心。
五、如需项目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六、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七、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黄女士
2.联系电话:15768556209
3.电子邮箱:qysy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