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院改造建设儿童康复中心(孤独症诊疗中心)成品货物采购项目进行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改造建设儿童康复中心(孤独症诊疗中心)成品货物采购项目 |
批 |
1 |
1.项目参数详见附件。 2.供货期≤60日。 |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履约保障能力,保证能及时对项目提供实施、售后等服务。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掺假、以次充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外包。
三、供应商需提交资料清单(所有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资料真实有效。资料按顺序排列装订,并标注页码)(同时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需单独整理):
1.按《报名资料目录表》(见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目录表顺序页码排列整理。同时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需单独整理。
2.《报价单》(见附件2)。
3.《成品货物参数》(见附件3)。
4.《需求响应情况表》(见附件4)。
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5)。
6.《诚信参与市场调查及诚信报价承诺书》(见附件6)。
四、提交资料说明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2.产品授权书是指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请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文件。如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则无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3.供应商可提供多个产品的技术方案、配置清单供院方参考。
五、资料提交信息
1.数量要求:1份电子文件,5份纸质资料(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2.方式:电子文件(可编辑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书面资料请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我院。【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供。资料务必齐全,资料不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3.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
4.地点: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安楼四楼采购中心。
六、调研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七、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调研征集报名。
八、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九、联系人信息:
1. 联系人:黄女士。
2. 联系电话:15768556209。
3. 电子邮箱:qysycg@163.com。
附件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改造儿童康复中心(孤独症诊疗中心)成品货物参数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