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为做好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采购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工作,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委托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就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采购项目通过咨询的方式向社会潜在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调查征集邀请,欢迎相关供应商就项目需求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采购项目
4.配送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请各潜在供应商详见附件“三、供应商需求征集反馈情况”的要求填写需求调查反馈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其他对本次项目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一并提供。
2.需求调查反馈材料提交形式:供应商对本次需求调查的反馈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需加盖公司印章)。(文件命名按以下格式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需求调查反馈)发送至以下邮箱:qyzdorg@163.com
3.时间要求:需求调查反馈材料请于自公告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4.各供应商须按照项目需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反馈材料。
5.本次需求调查的结果将作为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采购项目的参考,不影响后续参与该项目投标,同时我单位也将对本次调查结果内容进行保密。
1.遴选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意见公告中涉及的一切有关事宜均以最终发布的遴选文件为准。
2.社会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当是请求明确的事项,并提交相关的依据。遴选单位可以就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征求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专家的意见,并进行公正、公平、合理地修订该项目采购需求。
3.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不受质疑时限约束。除本采购需求外,本次征求意见公告恕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材料和信息,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和信息的要求。同时,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商业机密,遴选单位及遴选代理机构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4.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尽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依据和证据可以通过图片、视频、表格、扫描件、文本等格式上传到邮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