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类项目需求调研公告(第二次)
现我院对一次性使用胃管、脑电导电膏、透气胶带等项目进行需求调研,欢迎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征集信息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备注 |
1 |
一次性使用胃管 |
16Fr |
|
2 |
一次性使用医用三通阀 |
三通 |
|
3 |
透气胶带 |
2.4cm*9.1m/卷 |
|
4 |
脑电凝胶磨砂膏 |
|
|
5 |
脑电导电膏 |
|
|
按《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供应商报名资料目录表》(见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目录表顺序排列装订。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及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其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等都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掺假、以次充好;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3.产品授权书是指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请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文件。如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则无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4.如同时报名多个项目,需分开装订每个项目的报名资料。
1.数量要求:1份电子文件(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可编辑Word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qysycg@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类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电话,邮件按发出时间为准)、1份正本书面文件,报名以收到纸质版资料为准。
2.方式: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书面资料请邮寄至我院或现场提交。【资料务必齐全,资料不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3.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