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要求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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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利待遇
(一)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博士津贴7000/月;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3年租房补贴2000/月。
(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给予硕士津贴72000元;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给予硕士津贴48000元;
()精神卫生专业学科带头人,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360000元人才补贴。提供3年租房补贴2000/月。
()精神卫生专业主任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252000元人才补贴。
()精神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144000元人才补贴。
()精神卫生专业医师,完成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48000元人才补贴。
()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精神卫生专业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24000元人才补贴。资按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八)其他待遇可面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环节: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相关专业证书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一并上传
(二)其他环节:【面试】--【试工】-【体检】-【公示】-【聘用】
、简历投递
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投递邮箱:qysdsrmyy@sina.com。各位应聘者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择优筛选,投递的简历不符合简历制作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考虑。符合择优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应聘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体检。
七、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医院安排试工试工通过者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入职。
、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试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0763-3397973
邮箱:qysdsrmyy@sina.com

  • 医院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永安社区永安路32号市三院医疗综合楼
  • 心理热线:  
    0763-3567120(清远市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 0763-3311120(清远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24小时免费援助热线)
  • 医院电话:  
    0763-3680661
  • 版权所有: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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