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清远地区)志愿者招募公告

你是否愿意——

用一份耐心,接住电话那头无处安放的情绪?

用一份专业,为迷茫的心灵点亮一盏灯?

现在,机会来了。

为确保12356心理援助热线高质量、规范化运行,持续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及时的心理支持,按照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市现正式启动12356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招募工作。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20-50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认同并遵守热线规章制度和职业伦理规范;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具有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四)专业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心理治疗师,注册心理师,精神科医师/护士等资格证书;

2.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或咨询工作;

3.接受过1-2年心理相关的系统性专业培训。

(五)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具有医学,护理学,精神病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危机干预基本理论,能够识别常见精神心理问题和危机状态,具备处理心理应激问题的能力;

3.参与过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具有心理治疗,心理咨询,辅导,讲课等经验;

4.能胜任夜班工作。

二、志愿者权利

(一)获得由省级或市级统一组织的阶梯式热线培训,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培训证书;

(二)全程完成省级阶梯式培训课程,并经过地市考核合格者,有机会正式上岗成为广东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从事热线接听服务,正式上岗后,按地市规定享受志愿服务相关保障与激励。

三、志愿者义务

(一)参加省级培训的志愿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全程参加阶梯式热线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服从培训组织方的考勤管理,分组安排等各项规定。

2.严格遵守职业伦理及热线各项规章制度,对培训中涉及的案例信息予以保密。

(二)正式上岗后的志愿者需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伦理,认真履行咨询员职责,规范接听来电并准确填写记录。

2.服从排班安排,原则上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参与热线排班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接受督导。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所有志愿者在接受培训和正式上岗前,必须签订心理援助热线志愿服务工作协议(《广东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志愿服务工作协议》,见附件1)。未签订协议者不得参加培训和安排上岗。

(二)各县级精神卫生中心、社会机构、有关人员在4月16日前提交志愿者报名表到清远市精神卫生中心,邮箱:qyjswszx@163.com,联系人:麦老师,电话:3855889。

(三)4月17日清远市级热线管理机构会对县级精神卫生中心、社会机构提交的志愿者报名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选拔面试。

(四)志愿者经市级选拔招募后,由市级热线管理机构以地市为单位于4月19日将名单报送至省精神卫生中心邮箱 gdmhxmb@163.com,省级将进行审核与备案。

(五)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可参加2026年广东省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员阶梯式培训基础班(包括理论培训,见习实习和考核)。

附件1:广东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志愿服务工作协议

附件2:广东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报名表

  • 医院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永安社区永安路32号市三院医疗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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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63-3567120(清远市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 0763-3311120(清远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24小时免费援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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